按照《全國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工作方案(2018—2020年)》(發改辦農經〔2017〕1352號)(以下簡稱《工作方案》),2019年中央預算內投資繼續支持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建設。
一、項目實施范圍
項目縣需在全國畜牧大縣名單內(其中生豬大縣以財政部2018年下達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的縣級區域為準),優先選擇豬牛養殖量較大的縣。項目縣名額分配為:河南9個,湖南、四川各8個,山東7個,河北、內蒙古、安徽、江西、湖北、廣東各4個,遼寧、重慶、云南各3個,黑龍江、大連、青島、廣西各2個,山西、吉林、福建、貴州、陜西、甘肅、青海、新疆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、黑龍江農墾各1個。
二、中央資金補助標準
各縣中央資金補助上限根據豬當量確定(按2017年底生豬、牛存欄量折算豬當量),豬當量為50萬頭以下的項目縣,累計補助上限為3000萬元;豬當量為51—70萬頭的項目縣,累計補助上限為3700萬元;豬當量為71—99萬頭的項目縣,累計補助上限為4500萬元;豬當量為100萬頭以上的項目縣,累計補助上限為6000萬元。
三、重點支持內容
中央投資重點支持內容包括畜禽糞污收集、貯存、處理、利用等環節的基礎設施建設,項目縣根據現有基礎條件,按照“填平補齊”的原則確定項目建設內容。主要包括:規模養殖場的糞污處理利用設施建設、糞污處理配套設施改造升級,區域性糞污集中處理中心建設,大型沼氣工程建設等,具體內容及支持主體要求按《工作方案》執行。
四、其他要求
各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工作指導,積極爭取項目縣政府的重視,指導項目縣確定適宜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模式,支持第三方集中處理企業建設的,要優先安排項目用地。要明確糞污資源化利用出路,提前做好種養雙方對接,保證農用有機肥就近就地還田利用,協調沼氣發電上網和生物天然氣銷售渠道等。要指導項目縣政府調動有關部門力量,建立規模養殖場污染監管制度,加強糞肥還田利用技術指導。